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醋甲唑胺片(尼目克司) 50mg*10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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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名称:醋甲唑胺片(尼目克司) 50mg*10s
  • 商品编号:BSC001002C
  • 品牌:尼目克司
  • 上架时间:2016-08-11
  • 商品毛重:0克
【药品名称】
商品名称:尼目克司
通用名称:醋甲唑胺片

英文名称:Methazolamide Tablets


【成份】

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:主要成分:醋甲唑胺,化学名称:5-乙酰胺基-4-甲基-1-硫-3,4-二氮茂磺酰胺。其分子式与分子量:C5H8N4O3S2,236.26


【 适应症 】 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、闭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,局部用抗青光眼药眼压控制不理想患者的辅助治疗。
因本品降眼压的同时对酸碱平衡影响较少,故对于患有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的患者本品优于乙酰唑胺。


【用法用量】

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,用25mg,一日2次,这一剂量常可使眼压下降4~5mmHg,且副作用最小。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,剂量可加大为50mg,一日2次。


【不良反应】 1.有报道醋甲唑胺可引起严重的血液学不良反应,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。 2.有报道服醋甲唑胺可引起肾结石,但非常罕见。 3.其他有恶心、厌食、感觉异常、不适、疲劳及皮肤糜烂等不良反应。 


【禁忌】

1  肝、肾功能不全致低钠血症、低钾血症、高氯性酸中毒,肾上腺衰竭及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(阿狄森病)和有肝昏迷倾向患者禁用。

2  有磺胺过敏史的患者禁用。


【注意事项】1.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。 2.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,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。 3.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。 


【特殊人群用药】

儿童注意事项:
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。

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:
1.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,孕妇应避免服用。 2.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,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治疗,应停止哺乳。

老人注意事项:

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,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。
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1  碳酸酐酶抑制剂与高剂量阿斯匹林合用可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。因此,本品与水杨酸制剂合用要慎重。
2  低剂量醋甲唑胺本身不引起低血钾,但碳酸酐酶抑制剂可增加其他药物的排钾作用。

3  与促肾上腺皮质激素、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,可以导致严重的低血钾,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监护血清钾的浓度及心脏功能。亦应估计到长期同时使用有增加低血钙的危险,可以造成骨质疏松,因为这些药增加钙的排泄。


【药理作用】
本品化学结构类似乙酰唑胺(在氮原子上多一个甲基)。因此,药理作用及作用机理与乙酰唑胺相同。又因醋甲唑胺的结构设计减少了电离作用,故眼内透性较乙酰唑胺增强。本品穿透血-房水和血-脑屏障的功能亦较乙酰唑胺强(人脑脊髓液的浓度比乙酰唑胺高50倍)。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比乙酰唑胺强60%,在体内仅55%的醋甲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(而90%~95%的乙酰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)。因为只有药物剂量的未结合部分发挥药理作用,故较低剂量即有明显降眼压反应。醋甲唑胺可抑制房水生成,大部分患者用药后房水生成可减少40%。口服1~2小时后产生降眼压作用,维持16~18小时。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。应用25、50及100mg口服,每8h1次,可使眼压分别下降3.3、4.3及5.6mmHg。


【贮藏】避光,密闭保存。


【有效期】暂定24个月
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83760
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核准日期:2007年5月11目 修改日期:2008年9月2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杭州半山保灵路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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